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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9年江西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注:1. 乙肝CHO疫苗用于新生儿母婴阻断的剂量为20μg/ml。
    2. 未收入药典的疫苗,其接种部位、途径和剂量参见疫苗使用说明书。

  附表3:2009年江西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对象及实施范围

疫苗

接种对象年龄范围

接种剂次

接种剂量

实施范围

乙肝疫苗

2008年出生及2007年出生未种儿童

0、1、6月龄各1剂次,第1剂在出生后24小时内接种

0.5ml/剂次

全省

卡介苗

2008年出生及2007年出生未种儿童

1剂次

0.1ml/剂次

全省

脊灰减毒活疫苗

2008年出生满2个月和2007年出生满2个月未服儿童

2004年出生滿4岁儿童

2、3、4月龄各1剂次、4周岁复服1剂次

全省

百白破疫苗

(基础)

2008年出生满3个月和2007年出生满3个月未种儿童

3、4、5月龄

各1剂次

0.5ml/剂次

全省

无细胞百白破疫苗(基础)

2006年出生18-24月龄已注射3剂百白破疫苗儿童

1剂

0.5ml/剂次

全省

白破疫苗(加强)

2002年出生滿6岁

1剂

0.5ml/剂次

全省

麻风联合疫苗或麻疹疫苗

2008年出生满8个月和2007年出生满8个月未种儿童

1剂

0.5ml/剂次

全省

麻腮风联合疫苗

2006年出生18-24月龄儿童

1剂

0.5ml/剂次

见附表一

麻腮联合疫苗

2006年出生18-24月龄儿童

1剂

0.5ml/剂次

除附表一外的其它地区

乙脑减毒活疫苗

2007年出生满8个月儿童

2006年出生滿2周岁儿童

各1剂

0.5ml/剂次

全省

A群流脑疫苗(基础)

2007年7月1日以后出生满6个月儿童

2剂,第1、2剂次间隔3个月

30μg/0.5ml

全省

A+C群流脑疫苗(加强)

2005年出生滿3岁儿童、2002年出生滿6岁儿童

各1剂

100μg/0.5ml

全省

甲肝减毒活疫苗

2006年7月1日以后出生满18个月儿童

1剂

0.5ml/剂次

见附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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