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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9年江西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9年江西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卫疾控字〔2009〕4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昌铁路局卫生处:

  为继续全面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目标和任务,降低疫苗可预防传染病发病率,确保省政府一类疫苗免费接种民生工程项目落到实处,根据卫生部安排,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组织制定了《2009年江西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2009年江西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

江西省卫生厅
二00九年二月十日

  附件:
  2009年江西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目标和任务,继续规范和指导各地科学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相关传染病,根据卫生部《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原则
  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分步实施”的原则实施。
  二、内容
  (一)继续在全省范围内使用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风疫苗、麻腮疫苗、麻腮风疫苗、全细胞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对适龄儿童进行常规接种。
  (二)在全省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在重点地区开展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活动。
  (三)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出血热疫苗接种;发生钩端螺旋体病疫情或发生洪涝灾害可能导致钩端螺旋体病暴发流行时,对重点人群进行疫苗和钩体疫苗应急接种。
  通过接种上述疫苗,在适龄人群中预防乙型肝炎、结核病、脊髓灰质炎、百日咳、白喉、破伤风、麻疹、甲型肝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行性乙型脑炎、风疹、流行性腮腺炎、流行性出血热和钩端螺旋体病等传染病。
  三、目标
  (一)总目标。
  全面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巩固并提高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提高接种服务质量,继续保持无脊灰状态,消除麻疹,控制乙肝,进一步降低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发病率。
  (二)工作指标。
  1、2009年,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包括白破疫苗)、麻疹疫苗(包括含麻疹疫苗成分的麻风疫苗、麻腮疫苗)适龄儿童接种率以乡为单位达到90%以上;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适龄儿童接种率,以县为单位达到85%以上;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以县为单位达到85%。
  2、2009年,甲肝疫苗、麻腮风疫苗在实施地区目标儿童接种率,以县为单位达到80%以上。
  3、2009年,出血热疫苗、钩体疫苗应急接种目标人群的接种率达到70%以上。
  4、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目标人群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达到95%以上;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达到90%以上。
  5、全省80%县级、60%乡级预防接种门诊完成规范化建设任务;从事预防接种工作的单位资质认定率达到100%;预防接种公示率和群众告知率达到100%。
  6、全省80%的县、60%乡完成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100%的县、80%的预防接种门诊实现疫苗(一、二类疫苗)和注射器信息的网络报告。
  7、疫苗可预防疾病发病率得到有效控制。以市为单位,AFP各项监测指标达到卫生部要求,麻疹发病率控制在1/10万以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网络报告率(48小时内)达到100%,调查率(48小时内)达到8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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