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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预防接种单位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预防接种单位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卫疾控字〔2009〕12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省直医疗卫生单位、南昌铁路局卫生处:

  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预防接种单位标准化建设,规范预防接种服务内涵管理,提高预防接种单位服务能力和水平,我厅组织制定了《江西省预防接种单位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随时向我厅疾病控制处反馈。

  联系人:徐匡根,联系电话:0791-6262124。

  附件:江西省预防接种单位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试行)

江西省卫生厅
二00九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
江西省预防接种单位
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试行)

  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预防接种单位标准化建设,规范预防接种服务内涵管理,提高预防接种单位服务能力和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满足群众的预防接种服务需求为目标,紧密围绕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按照均衡发展、稳步推进的原则,全面开展预防接种单位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规范预防接种服务内涵管理,树立“江西预防接种服务”品牌和形象,提高预防接种单位服务能力和水平,保障群众享有安全、有效、方便的预防接种服务,进一步促进全省免疫规划事业不断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到2010年,创建一批达到示范标准的预防接种门诊,打造“江西预防接种服务”品牌和形象,预防接种服务能力和水平得到整体提升。
  (二)具体目标
  1.2009年目标
  (1)全省80%县级完成示范预防接种门诊建设,60%乡镇卫生院(含社区服务中心)完成合格门诊建设,50%预防接种点使用统一标识。
  (2)从事预防接种工作的单位资质认定率达到100%;预防接种公示率和群众告知率达到100%。
  2.2010年目标
  (1)全省100%县级完成示范预防接种门诊建设,100%乡级(含社区服务中心)完成合格门诊建设,100%预防接种点使用统一标识。
  (2)全省100%预防接种单位10个统一率达90%以上。
  三、工作内容
  (一)统一建设标准。按照《江西省预防接种单位标准化建设标准》(见附件1)的规定和要求,对预防接种单位进行标准化建设。
  (二)统一机构标识。各预防接种单位按《江西省预防接种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视觉识别系统手册》统一建设,以保证全省预防接种服务机构形象规范和统一。其中预防接种门诊统一按门头效果、标识、牌匾、灯箱、上岗标牌、宣传栏和宣传材料等,预防接种点统一使用“江西预防接种服务”专用标识、牌匾、上岗标牌、宣传栏和宣传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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