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政办发【2009】16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兰州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九年八月五日
兰州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食品市场秩序,切实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8号)和《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政发〔2009〕2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食品安全工作全局,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健全地方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监管体系。坚持治理整顿与振兴产业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整顿,促进全市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两年左右时间的集中整顿,使我市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标准逐步完善,食品行业自律显著加强,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食品生产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率达100%,食品添加剂经销单位索证索票率达100%。
--提升初级农产品安全水平。蔬菜农药残留合格率达98%以上;生鲜乳三聚氰胺抽检合格率达100%;动物产品药物残留抽检合格率达100%;水产品药物残留抽检合格率达100%;饲料产品抽检合格率达85%以上;兽药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监管覆盖率达100%。
--提高食品生产环节监管质量。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达100%,并加贴QS标志;食品加工小作坊100%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获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签订承诺书的食品生产小作坊检查覆盖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