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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程序和文书的通知

  (一)对职工再次发生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要在《申请表》备注栏内(或另附说明材料)写明以前发生工伤的时间、伤残部位和鉴定结论等情况。
  (二)对因病提前退休退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厅下达的控制指标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工非因公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及有关规定办理,不得超指标和虚假申报,否则不予受理。
  (三)对申请委托鉴定的,必须是统筹范围内的单位和职工,并以双方的名义提出申请,否则不予受理。
  (四)对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申请再次鉴定的,则按照省厅和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程序和文书资料及要求办理。
  附件:1、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表
  2、工伤职工延长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表
  3、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
  4、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人员花名册
  5、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意见表
  6、职工因病(非因工负伤)提前退休(职)劳动能  力鉴定表
  7、因病(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人员花名册
  8、职工及供养亲属因病(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9、职工及供养亲属因病(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意见表
  10、劳动能力鉴定(确认)受理通知书
  11、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通知书
  12、因病(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通知书
  13、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送达回证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日

  附件1: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表

用人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联系部门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工伤职工情况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致伤时间

 

医院名称、门诊   或住院病历号

 

伤残部位

 

临床诊断

 

医 疗 机 构 意 见

 

 

 

 

(盖章)

主治(任)医生签字       年   月  日

用 人 单 位 意 见

依据《河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       ,同意并确认该同志停工留薪期   个月,自       日至         日止。

  

(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劳 鉴 会 确 认 意 见

 

经审议,确认该同志停工留薪期   个月。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注:此表必须全面真实填报四份(用人单位、工伤职工、经办机构、劳鉴会各一份),签字盖章有效。

  附件2:工伤职工延长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表

被鉴定人情况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致伤时间

 

伤残部位

 

用人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联系部门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原停工留薪期:  个月(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

伤情诊断和 建议

    

(医疗机构盖章)

主治(任)医生签字:        年   月  日

用人单位意见

根据医疗机构建议,申请给予该同意延长停工留薪期   个月(自                       __日至         日)

  

(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专 家 组 意 见

专家签字(存档):                      年  月  日

劳鉴会确认意见

根据专家组鉴定意见,同意延长停工留薪期   个月。如不服本鉴定结论,可自收到本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河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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