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局等六部门关于福州市2009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牵头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市卫生局、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经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地税局)

  2、稳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一是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医保费用的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5%、50%以上,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4倍左右。二是根据“保当期”和基金结余情况,适时调整现行政策。三是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四是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100元。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农民人均年纯收入的6倍以上,乡镇和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80%和60%,县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不低于30%。筛选并公布县级定点医院无法诊治特大病种目录,对转到省、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特大病种,其住院费用按当地县级定点医院补偿比例补偿。在现有10种门诊统筹补偿病种基础上,筛选、新增5种门诊统筹补偿病种。以设区市为统筹单位,建立重大疾病补充补偿办法,减轻农民大病负担。

  (牵头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市卫生局、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3、提高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水平。一是积极开展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调研。二是按照省有关部门部署继续完善异地安置、异地工作、异地就医人员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机制,完善参保地和就医地之间医疗费用审核、支付以及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等经办事务协作的办法。三是积极配合省里建立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明确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在各地之间互认,解决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问题。

  (牵头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市卫生局、各县(市)区政府、市数字办、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委编办)

  4、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一是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资助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农村五保户等困难群体纳入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逐步降低或取消起助线、扩大救助病种、提高救助标准和封顶线。二是建立城乡医疗救助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统一的信息平台,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程序软件,实现资源共用、信息共享、结算同步、监管统一的“一站式”服务,简化程序,全面推行并完善救助对象就医后在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机制,应由医保(新农合)及医疗救助支付的,由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救助对象只需支付自负部分,为困难人群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三是积极探索建立城镇居民大额费用通过补充医疗保险解决的机制。四是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应不同需要的健康保险产品,简化理赔手续,满足群众多样化的健康需求。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