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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口市2009年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口市2009年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府办〔2009〕22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海口市2009年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八月十四日

  海口市2009年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2009年7月23日召开的全国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现场会会议和省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09〕135号)精神,进一步加大治超工作力度,市政府决定开展2009年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百日行动”,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执行国务院有关部委和我省关于治超工作的有关规定,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紧密配合、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按照“立足源头、依法严管、标本兼治、长效治理”的工作思路,继续开展车辆超限超载的综合治理,坚决打击车辆超限超载、“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公路完好畅通,建立公平、有序、健康的道路运输市场,创建更加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有效遏制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二、工作目标
  重点打击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车辆,规范车辆装载和运输行为,初步建立规范、公平、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车辆超限超载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车辆基本杜绝,建立起治超工作长效管理机制。
  三、组织领导机构
  为加强治超工作的领导,成立海口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简称治超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袁光平(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林一民(市政府副秘书长)
      吴淑楷(市交通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发改局、市交通局、市工商局、海口质监局、市安监局、市国土与环资局、市监察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市交巡警支队。
  为确保治超“百日行动”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切实加强对治超工作的领导,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在市交通局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的组织协调各单位、各部门的治超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吴淑楷局长兼任。
  四、专项整治实施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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