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陕政字〔2009〕106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的领导,根据机构改革和人员变动情况,省政府决定对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洪 峰 省委常委、副省长
副组长:
李明远 省政府副秘书长
曹 森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蔡少林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张 恒 省公安厅副厅长
薛 华 省工商局副局长
成 员:
任贤良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明祥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冯西宁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贠 军 省监察厅副厅长
王虹安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韩中林 省财政厅副厅长
喻建宏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郑 仲 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魏恒星 省质监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