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现行法规制定以及修改情况的简要介绍和施行情况的基本评价;
(2)修改或者修订法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3)本次修改或者修订的主要内容和理由。
3.废止法规案说明的正文基本内容:简述该法规的制定、修改和施行情况,说明废止该法规的理由。
(四)结束语
一般表述为:“以上说明和《条例(草案、修正案草案、修订草案)》是否妥当,请予审议”。
废止法规案说明的结束语表述为:“以上说明和废止法规案是否妥当,请予审议”。
三、法规案立法对照表
(一)制定、修订法规草案的立法对照表
立法对照表一般设三个栏目,分别列出:条文、依据、参照。
条文,即法规草案的条文内容;依据,即法规条文所依据的上位法,包括法律、行政法规、我省法规;参照,即法规条文所参考的相关文件,包括规章、司法解释和其他省(自治州、直辖市)、市地方性法规的规定等。
(二)法规修正案草案的立法对照表
立法对照表一般设三个栏目,分别列出:原条文、修改后条文、立法依据和理由。
四、审查意见报告
(一)标题
一般表述为:“关于《无锡市××条例(草案、修正案草案、修订草案)》审查意见的报告”或者“关于废止《无锡市××条例》的议案审查意见的报告”。
(二)开首语
一般表述为:“受主任会议委托,我委(审查法规案的工作机构)对××(提案主体)提请本次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无锡市××条例(草案、修正案草案、修订草案)》或者《关于提请审议废止<无锡市××条例>的议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三)正文基本内容
1.法规草案审查意见报告的正文基本内容:
(1)对法规草案所确立的基本制度和采取的主要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评价;
(2)开展调研论证和初步审查的情况;
(3)对法规草案有关问题的分析意见和修改建议。
2.法规修正案草案、修订草案审查意见报告的正文基本内容:
(1)对法规修正案草案、修订草案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