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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施工图审查统计通报制度的通知
注:
1.一家勘察设计单位本月内有2个以上工程的,应在该单位“工程名称”栏内连续填写,不再填写单位名称;
2.违反强制性标准条数,应与“审查报告”中的“综合结论意见”相符。
附件2:河北省市政工程施工图审查月报统计表
2009年 月 日(审图机构公章)
级别
勘察设计单位
工程名称
审查时间
违反强制性条文数
供水
排水
热力
燃气
道路
桥梁
环卫
园林
合计
甲级
乙级
丙级
丁级
第
[1]
[2]
[3] 页 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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