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名校集团化战略的实施意见
(市委〔2009〕19号)
实施名校集团化战略,是杭州破解“上学难”特别是“上好学难”问题成本最低、风险最小、成效最大的一条重要路径,也是杭州特色推进优质教育均衡化、平民化、普及化的一条成功之路。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全市优质教育覆盖率,提升教育品质,打造教育强市,共建共享与世界名城相媲美的“生活品质之城”,在《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名校集团化战略的意见》(市委〔2007〕34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小学名校集团化战略的若干意见》(市委办发〔2006〕100号)的基础上,现就进一步推进名校集团化战略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推进名校集团化战略的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量质并举、以质为本”,拓展办学领域,创新办学方式,优化办学机制,强化办学保障,着力破解“上学难”特别是“上好学难”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化、多样化教育需求,实现“让更多的人接受更好的教育”目标,打造教育强市,为共建共享与世界名城相媲美的“生活品质之城”奠定坚实基础。
2、主要目标。至2015年,六个老城区中小学名校集团化覆盖率达到75%,幼儿园名园集团化覆盖率达到45%;全市城乡学校互助共同体参与面达到100%;全市等级幼儿园在园幼儿覆盖率达到90%,其中优质学前教育覆盖率达到45%;全市优质义务教育覆盖率达到80%;全市优质高中教育覆盖率达到85%。通过进一步提高全市优质教育覆盖率,在全省率先让杭州的孩子都能享受十五年“一条龙”式的优质教育,确保我市基础教育的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全省领先、全国前列,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拓展名校集团化办学领域
3、向学前教育延伸。加快城区名园集团化进程,按照“托幼一体化”要求,统筹本市居民子女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学前教育需求,调整建设规划,完善配置标准。按照新建一批、置换一批、改造一批“三个一批”要求,切实解决好幼儿园用房问题。在落实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的同时,充分利用现有空置楼宇、旧厂房和学校等资源,将其置换、改造为幼儿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凡新建的公办幼儿园,原则上采取“名园+新园”办学模式。市、区两级政府要加大对学前教育投入,逐步增加市、区两级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各区学前教育事业经费达到同级教育事业经费的8%以上,县(市)达到5%以上;拓展学前教育经费筹措渠道,鼓励社会力量投资举办民办托幼园所。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科学制订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核定和岗位定员标准,合理配备教职工,逐步提高幼儿园教师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