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节能与墙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陕建发[2009]62号)
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建委)、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
为进一步推进建筑节能与墙改工作,落实2009年建筑节能与墙改目标责任制,定于5月下旬组织开展全省建筑节能与墙改工作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安排
4月30日-5月20日,各设区市(县)为自查阶段,并要求形成自查报告。5月20日-6月20日省厅组织抽查。到达时间和人员另行通知。
二、检查内容
(一)新建建筑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情况。
(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落实及实施进展情况。
(三)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情况。
(四)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情况。
三、检查方式
新建建筑采取抽查方式,实地查看建筑节能工程项目施工情况。设区市抽查2个工程项目,每市再抽查2个县(区),各2个工程项目。
四、检查有关要求
(一)提供在建工程和已经完成开工建设报批手续的工程项目清单。
(二)提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明细表。
(三)提供本地区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相关文件及禁实计划表。
(四)提供2009年征收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票据存根。
(五)被抽查的工程项目请提供设计图纸、热工计算书、施工图审查合格书、节能设计审查备案表、施工记录(日誌)、监理记录(日誌)、节能专项验收报告,节能产品(或新型墙体材料)确认登记证书及进场抽检报告等资料。
五、其它事项
(一)检查组检查时,要轻车从简。遵守各项规定,严格工作纪律。
(二)检查工作结束后,将形成检查通报,并根据有关规定,对发现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附表:2009年建筑节能与墙改专项检查表
二OO九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