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
(2009年9月23日 川府发[2009]34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555号),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维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法权益,稳定低生育水平,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重大意义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是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事关低生育水平的持续稳定,事关人口问题的统筹解决。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要求各级、各部门把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作为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要任务来抓。今年5月,国务院令第555号颁布,为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

  我省是流动人口大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全省流动人口规模不断扩大,目前已达2000余万人,约占全国流动人口的1/10、全省总人口的1/4。他们大都处在生育旺盛期,且长期人户分离,原依附于户籍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手段难以发挥有效作用,而适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新特点和新形势的体制、机制尚未完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难的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影响全省低生育水平长期稳定的重要因素。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中发〔2006〕22号和国务院令第555号文件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工作部署上来,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目标,站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实现“两个加快”的高度,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求实创新,不断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体系,加快建立“统筹管理、服务均等、区域协作、信息共享、双向考核”的工作新机制,积极构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新格局,推动全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迈上新台阶。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