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迎接建国60周年的通知
(陕建函[2009]375号)
各设区市建设管理局(建委、市政委、市政局、城管局、市容园林局、园林环卫局)、建设规划局,咸阳市公用事业总公司,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
建国60周年即将来临,为营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和喜庆祥和的节日气氛,现就进一步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城市容貌的全面整治
要通过一系列综合整治和有效活动,全面改善城市市容环境,提升城市整体形象。着力解决城区主、次干道出店经营、占道经营、沿街叫卖、油污乱排、乱贴乱画、垃圾乱堆等现象,引导各类商贩进入市场、门店经营。整治城区广告标牌,全面清除城区影响市容的户外广告。要配合“扫黄打非”行动,查堵非法出版物及影像制品。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过境路、江河湖周边的环境进行全面整顿,坚决清理乱摆摊乱设点以及乱搭乱建、乱堆乱倒等现象。加强对公厕、垃圾箱、垃圾收集点、中转站等环卫设施的管理维护,确保设施完好和正常使用。
二、加强市政公用行业的安全运行和服务保障
要坚持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立即组织对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排水和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市政道路、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市容环卫、城建监察等行业的建设、管理、安全生产等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重要的市政设施要进行必要的补充或更新,特别是道路、桥涵、燃气储罐场(站)、汽车加气站、供水水厂、集中供热站厂、污水处理厂及垃圾处理场等重点部位的所有设施要逐一排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安全运行。要加强长效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加大各类设施的巡查力度,对容易发生事故的区域要加强监测和防范,落实安全措施,防止人为破坏事件和各类事故的发生,对于水源地、水厂、污水处理厂、燃气场站、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存放点等重点环节,要严密监控。
按照“保运转、保供应、保安全”的要求,抓好供水、供气等市政公用行业的安全供应。各城市建设主管部门要在组织供水、供气等企业对各类设施全面检查基础上,做好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巡查巡修,确保设施完好。要按不同行业成立应急抢修队,随时处置可能发生的险情。建立用水、用气调峰方案,确保供应不间断。要组织供水企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水源保护工作,防范各类污染事故的发生。加强供水设施安全工作,对水厂、水源地、生产泵房、加氯间、净化池、清水池等要采取防投毒措施,建立供水水质动态监管机制,加大对原水、出厂水和管网水的水质监测频率,严格原水、制水、配水各个环节的管理。加强对用户用气及庭院埋地管网检查,对用户私自拆、装、改燃气管道,造成安全隐患的要及时纠正,严格燃气钢瓶检测、灌装、使用、周转等环节的管理。认真落实《
陕西省燃气管理条例》及实施办法,对无证经营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企业和商贩要坚决取缔。利用多种形式进行用气安全宣传,特别是燃气泄漏和煤气中毒防护救护应急处理措施要重点宣传,普及燃气用户安全使用知识,提高应急自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