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
(鄂政发〔2009〕42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近几年来,我省农机装备总量持续增加,结构不断优化,农机作业领域不断拓宽,作业水平不断提高,已成为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为了进一步加快我省农业现代化进程,推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意义
农业机械是现代农业的物质基础,是现代农业的生产工具,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标志。加快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既是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的重要措施,也是缩小城乡差别、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整体水平的必要条件,对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农业机械化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扎扎实实地推进农业机械化。
二、着力提高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
到2012年,力争全省农机装备总量由2008年的2797万千瓦提高到4000万千瓦,农业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由2008年的528%提高到60%。到2015年,全省农机装备总量增加到4500万千瓦,实现机械耕整6500万亩,机械播栽850万亩,其中机械插秧680万亩,机收4000万亩,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65%。江汉平原、鄂北岗地、鄂中丘陵地区要大力发展大中型农业机械,加快发展粮、棉、油、畜牧、水产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棉花主要生产环节机械化;血吸虫疫区全面实施 “以机代牛”工程;鄂东、鄂南丘陵山区,以发展中、小型农业机械为主;鄂西北、鄂西南山区,以发展小型农业机械为主;大中城市郊区,以发展设施农业为重点,大力发展花卉、蔬菜和奶业生产机械;江河湖库地区,重点支持渔业机械化的发展。
农民和农村合作组织是发展农业机械化的主体。各地要充分调动和保护农民购买、使用农业机械的积极性,促进农业动力机械和配套机具保有量持续增长。大力推广先进适用、安全可靠、技术成熟、节能环保的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加速淘汰能耗高和污染重的老旧机具。重点发展大中型拖拉机、多功能高效联合收割机、水稻栽插机械、节水灌溉和农产品加工成套设备。不断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实现农机装备由低档次向高性能,由单项作业机具向多功能复式作业机具转变,提高机械利用效率,推动我省农机化发展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