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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茶叶产业发展的意见


  (七)加强市场体系建设。积极探索现代营销方式,在省内外市场形成品牌专卖店、超市专柜、连锁营销和现代茶馆茶楼等形式多样、相互补充、遍及城乡的销售网络。建设一批规模大、档次高、辐射广、带动力强的茶叶专业市场,重点支持汉口茶市、陆羽茶都、宜昌三峡国际旅游茶城和鄂东大别山茶叶广场等茶叶交易市场建设冷链系统、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检验检测中心等项目,进一步提档升级,使其成为提高湖北绿茶品牌知名度、扩大市场影响力的集散地和对外宣传销售的平台。支持企业大力开拓国际市场,增强我省企业自营出口创汇能力。

  (八)弘扬湖北茶文化,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支持成立茶叶产业协会、学会、茶叶专业合作社等行业组织,发挥其在技术指导服务、市场信息、经营行为规范、利益纠纷调解等方面的作用,加大对茶叶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提高茶叶生产、加工和销售的组织化程度。深入挖掘、整理和宣传光大湖北茶文化,积极支持各行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组织开展茶文化、茶事相关活动,普及茶知识,拉动茶消费,发展茶经济。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高度重视茶叶产业发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茶叶产业列入培植农业优势特色富民产业,把茶叶产业发展与促进山区农民增收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茶叶主产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制定相应支持政策,引导茶叶企业和农民群众增加投入,推进全省茶叶产业加快发展。

  (二)加大投入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在农业综合开发、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扶贫和低丘岗地以及低效林改造等项目资金安排中,向茶叶产业倾斜。发展改革、经济信息等部门要大力扶持茶叶龙头企业及其技术改造;农业、林业、扶贫等部门要加大茶叶基地建设投入,加大茶叶生产加工购机补贴力度;科技部门要增加科技攻关经费;政策性和商业性金融机构要采取多种形式,对茶叶生产基地和加工企业及时提供信贷支持,同时,增加种茶农户小额贷款额度。省及茶叶主产县(市、区)要加大茶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投入力度,重点用于茶树品种改良和茶叶品牌建设。

  (三)加强管理指导。省农业厅负责抓好茶树品种改良、茶叶品牌建设和产业化经营的组织实施工作,加强检查督促、指导服务;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加强茶叶市场的监管和质量标准管理,维护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茶叶主产县(市、区)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本地发展规划和相关配套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推进全省茶叶产业持续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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