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狠抓项目策划谋求长远发展。坚持把项目策划作为培育发展后劲、促进投资增长的重要抓手,建立以投资人为主体,政府促进、专家论证、社会参与的多层次、开放式重大项目策划工作机制,围绕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加快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和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重点策划一批投资规模大、税收贡献高、带动作用强、辐射范围广的重大项目。各地要加强策划项目的宣传、推介和申报工作,使策划项目尽快转变为生产力,形成重大项目“策划一批、推进一批、实施一批、建成一批”的滚动发展、梯次接续格局。
(七)打造有利于激发投资活力的体制机制。制订开放、科学的投资准入政策,积极吸引各类投资,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增强投资发展的活力和动力。改革政府管理的方式方法,建立以放宽、搞活、提速、减负为核心的行政服务体系,建立政策引导、财税扶持相结合的政策支持体系和激励机制,形成各类投资公平竞争、竞相发展的格局。加强投资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投资运行态势,为投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建立投资运行监测分析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外部宏观环境和内部制约因素对我省投资工作的影响。
三、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
(八)建立全省重大投资项目库。各地、各部门要抓紧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重大项目库,将其打造成招商引资、项目推介和吸引投资的重要平台。项目库分为“重大在建项目库”、“重大前期项目库”和“重大策划项目库”。重大在建项目库由各级政府统计部门负责建立和管理,“重大前期项目库”和“重大策划项目库”由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和管理。各级各类项目库要依托政府电子政务平台和投资网站向社会公布,做到上下互通,信息共享,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
(九)加大重大项目前期推进力度。对重大策划和前期推进项目,各地、各部门要跟踪落实建设条件,积极催熟项目。要建立健全责任到人、全程跟进、部门联动的前期工作推进机制,明确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定期检查督办,做到“一个项目、一个专班、一个责任人、一套工作方案”。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创建投资项目绿色通道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08〕39号),加快项目审批审核进度,帮助解决前期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十)加强在建重点项目协调服务。对纳入各级重点建设计划管理的在建项目,各地、各部门要逐一明确协调服务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属地管理和部门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完善协调服务机制,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建立快速反应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突出问题,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对重点建设项目中存在的征地难、拆迁难、补偿标准不一致等共性问题,各地、各部门要研究制订具体政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对跨地区、跨行业重大项目交叉影响问题,要抓紧制订统一标准,完善协调机制,本着依法依规、互谅互让的原则,从快从简协商解决。各级重点项目管理部门要加强协调事项的督办落实,并做好有关信息的上报、通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