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加大科研力度,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率。启动学校、企事业单位、社区和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试点,分步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建立健全垃圾收运处理体系;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垃圾回收和综合利用,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
(三)实现生活垃圾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率100%。
9.提升东部“现代化生态综合垃圾处理中心”。2009年内完成沥溪垃圾填埋场封场一期工程;启动西坑尾垃圾填埋场B区工程(2010年7月完成)和管理中心、粪便处理车间、餐厨垃圾处理厂的建设;推进西坑尾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加快医疗垃圾焚烧厂的建设进程;2010年3月完成垃圾发电厂技改及大修项目工程。
10.建设西部“现代化生态综合垃圾处理中心”。以茶冷迳垃圾处理厂为核心,建设一座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填埋场和一座餐厨垃圾处理厂。
11.完成黄杨山、平沙简易垃圾填埋场的封场工作。
12.建设并完善水上(含海岛)垃圾收运、处理设施。水上(含海岛)垃圾收运采用垃圾中转压缩后打包到陆上进行统一集中处理。一是以每一个收集点服务半径不超过70米的标准,在海岛上建设一批垃圾收集点(包括垃圾桶、池或容器间);二是在大万山岛、东澳岛、桂山岛、外伶仃岛4个主岛各建1座垃圾压缩中转站,并完成这4个岛的简易垃圾填埋场封场工作;三是在大万山岛、东澳岛、桂山岛、外伶仃岛、唐家港各建设1座垃圾转运码头;四是在尖山、前山港、莲洲、井岸大桥东、新青工业园各建1座水上垃圾打捞上岸码头;五是配备1艘100吨的垃圾运输船,用于海岛垃圾转运。
(四)实现环境卫生管理监督覆盖率100%。
13.落实责任制。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分工,纳入常态化管理,实现无缝对接和全覆盖。
14.打造“数字环卫”,构建具有投诉实时受理、视频监控指挥、应急事件处理和协同办公等功能的数字环卫管理系统。
15.设立环卫专业监察队伍。根据我市实际,建立环卫监察队伍,监督各有关单位切实执行各类环卫规范、规章及技术标准,保障环卫管理落到实处;聘请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协管员,协助环境卫生监督和执法,参与环境卫生监督和管理工作。
16.购置110辆环卫监督巡查专用车辆。
(五)实现全市主要路段、景点和公园百分百“看不见乱丢垃圾”。
17.加强对全市主要路段、景点和公园的清扫保洁,做到:主要路段每天进行两大扫(4:30-7:30和14:30-16:30),其余时间进行巡回保洁;主干道等重要区域每周清洗不少于2次,其他道路等区域每周清洗不少于1次;景点和公园在6:30-18:30进行巡回清扫保洁,确保环卫清扫保洁达到卫生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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