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物价局关于同意河南凌云职业培训学校收费标准备案的函
(郑价费函〔2009〕60号)
河南凌云职业培训学校:
你单位收费标准的备案函收悉,根据省发改委、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豫发改收费[2005]1055号)和郑州市物价局、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印发的《关于开展民办非学历教育收费备案工作的通知》(郑价费[2008]8号),同意你校培训费按以下标准备案。
一、培训费(汽车发动机、汽车底盘、汽车电器、汽车电控、汽车美容、汽车钣金、汽车喷漆、叉车维修、铲车维修):
短期三个月班:2980元/人;
半 年 班:5960元/人。
二、住宿费:3元/人/天。
三、考前考务辅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