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课程实施工作的意见
各省辖市教育局,各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院校:
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通用技术课程的实施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开设通用技术课程的重要性
通用技术课程是国家规定的必修课程,它以提高学生的技术素养、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为目标,不仅注重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学习,而且注重对技术的思想和方法的领悟与应用,对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终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普通高中开设通用技术课程既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进素质教育的迫切需要,也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高中学校都要进一步提高对开设通用技术课程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做好通用技术课程的实施工作。
二、加强通用技术课程实施的管理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通用技术课程的实施工作。在经费投入、设施配备、队伍建设、资源开发、课程评价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确保普通高中学校通用技术课程的顺利实施。
(二)各普通高中学校通用技术课程实施工作由校长负责,并指定一名校级领导具体负责落实。普通高中学校要认真按照《河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豫教基[2008]138号)文件要求,开全通用技术课程的两个必修模块,开足课时,并积极创造条件开设选修模块。
(三)认真做好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课程教学评价工作。鉴于我省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课程开设现状,通用技术课程学业水平考试被列入考查科目,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指导所属普通高中学校制定考查方案,考查方案和结果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各普通高中学校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通用技术课程学分认定、综合素质评定和学业水平考试等相关工作,加强对通用技术课程教学评价的过程管理,建立学生技术与设计活动档案。
(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通用技术课程实施情况纳入普通高中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评估范围,并把评估结果作为对学校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注重教师队伍建设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协调并督促所属普通高中学校,按照《河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通用技术专职教师。支持学校招聘适合从事通用技术教育教学工作的工科院校优秀毕业生担任专职教师;聘请高、中等职业院校的专业教师担任通用技术课程的兼职教师;选派本校理科、劳动技术等学科具备条件的教师担任通用技术课程的教学工作。要在评优、评先及职务评聘中对通用技术教师给予倾斜。通用技术教师职称评定可参照信息技术或职业技术教育学科教师进行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