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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高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5.培养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实践了解科学对于自然、社会与人类的意义和价值,关心国家和社会的进步,关注人类与环境和谐发展,形成社会责任感、使命感和积极的人生态度。
  6.学会分享与合作。通过创设有利于人际沟通与合作的教育环境,学会交流和分享研究信息、创意和成果,发展团队精神。
  (二)内容
  研究性学习活动的内容分别来源于自然、社会、自我三大领域。具体有:
  1.人与自然。包括环境保护、生态建设、能源利用、农作物改良、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天文地理等方面的研究。
  2.人与社会。包括城市规划、交通建设、社区管理、乡土与民俗文化、历史遗迹、名人思想、民间文学、艺术、影视文化等方面的研究。
  3.人与自我。包括中学生生理与心理问题、中学生行为方式、学生社团、学生群体关系、学生消费等方面的研究。
  (三)实施
  1.组织形式。研究性学习活动的组织形式主要有三种:小组合作研究,个人独立研究,班级、年级或更大范围的合作研究。
  2.活动方式。研究性学习活动一般可采用专题研究和项目设计两种方式。专题研究以认识和解决某一问题为主要目的,具体包括调查研究、实验研究、文献研究等类型。项目设计以解决一个比较复杂的应用性或操作性问题为主要目的,一般包括社会性活动的设计和科技类项目的设计两种类型。如一次环境保护活动的策划,某一设备、设施的设计制作等。
  3.开设要求。高中一年级对学生进行基本的研究方法和实施流程的理论学习,在此基础上每学年各完成一个以上的专题研究或项目设计,保证高中三学年学生所做专题研究或项目设计不少于3个,研究性学习活动时间不少于270课时。
  4.实施步骤。开展专题研究和项目设计实施的一般步骤可分为三个阶段:进入问题情境阶段、实践体验阶段和交流反思阶段。研究性学习活动的每一个环节对于实现课程目标都有着独特的价值,在学习过程中这三个阶段并不是截然分开的,而是相互交叉和交互推进的。
  (四)评价
  1.研究性学习活动采用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以过程性评价为主要方式进行,重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自我评价和自我改进,强调评价的激励性。评价的内容与方式必须充分关注学习态度,重视学习过程与方法,重视交流与合作,重视动手实践。
  2.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学分认定程序,建立公示制度,确保研究性学习活动学分认定的可信度。不能用学科课程中的研究性学习替代研究性学习活动,防止重复计算学分的情况发生。研究性学习活动的学分认定程序一般包括学生互评、班主任或指导教师考核、学校教务部门审核等。
  3.按照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试行)》的规定,研究性学习活动共15个学分。根据我省实际,高中一年级进行基本的研究方法和实施流程的理论学习,学生通过考查可获得3学分,在此基础上完成一个以上的专题研究或项目设计可获得4学分;高中二年级完成一个以上的专题研究或项目设计可获得4学分;高中三年级完成一个专题研究或项目设计可获得4学分;高中三年学生所做专题研究或项目设计不少于3个,共获得15个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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