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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贯彻落实国务院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十五)加快物流人才培养。加强物流人才调查和需求预测,制定培养规划,发展多层次教育体系和职业培训体系,在物流业大力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加强国际合作。由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交通与物流协会负责。
  (十六)支持发展高端物流业。在巩固和发展我市现有物流业的基础上,结合我市滨海新区的功能定位,加大对发展高端物流业的研究力度,制定吸引和促进高端物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国际物流公司在津设立亚洲物流中心。由市滨海委、市交通港口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十七)发挥行业社团组织的作用。要发挥交通与物流协会在物流规划指导、政策建议、规范市场行为、统计与信息、技术合作、人才培训、咨询服务等方面的中介作用,成为政府与企业联系的桥梁和纽带。由市交通与物流协会负责。
  (十八)完善有关物流政策,为物流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积极向国家相关部门争取物流企业营业税、所得税减免的政策;研究提出外地冷藏车夜间入市开辟绿色通道的措施方案等。由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公安交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与物流协会负责。
  四、工作保障机制
  加快我市物流业发展,不仅是物流业自身调整升级的需要,也是服务和支撑其他产业发展、扩大消费的需要。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要提高认识,明确职责。为确保工作方案落到实处,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定期召开联席会。建立由工作组成员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例会沟通情况,及时解决相关问题,同时加强与全国现代物流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联系,全面推动我市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工作的实施。
  (二)落实工作人员,确定联络员。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要将促进物流业发展工作列入日常工作日程,安排精干力量,专人负责落实工作方案中的各项具体要求。要明确一名处级干部为联络员,负责沟通情况,协调落实工作方案实施过程中的各项事宜。
  (三)明确责任,加强分工协作。各项主要任务的牵头部门要根据要求,明确工作目标,积极组织调研,研究提出发展我市物流业的具体推进措施。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加强上下沟通和横向协作,齐心协力做好工作。
  (四)狠抓落实。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要抓紧研究制定本部门的具体工作方案,确保措施的时效性和可操作性。各部门具体工作方案要于10月10日前报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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