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加快物流人才培养。加强物流人才调查和需求预测,制定培养规划,发展多层次教育体系和职业培训体系,在物流业大力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加强国际合作。由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交通与物流协会负责。
(十六)支持发展高端物流业。在巩固和发展我市现有物流业的基础上,结合我市滨海新区的功能定位,加大对发展高端物流业的研究力度,制定吸引和促进高端物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国际物流公司在津设立亚洲物流中心。由市滨海委、市交通港口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十七)发挥行业社团组织的作用。要发挥交通与物流协会在物流规划指导、政策建议、规范市场行为、统计与信息、技术合作、人才培训、咨询服务等方面的中介作用,成为政府与企业联系的桥梁和纽带。由市交通与物流协会负责。
(十八)完善有关物流政策,为物流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积极向国家相关部门争取物流企业营业税、所得税减免的政策;研究提出外地冷藏车夜间入市开辟绿色通道的措施方案等。由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公安交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与物流协会负责。
四、工作保障机制
加快我市物流业发展,不仅是物流业自身调整升级的需要,也是服务和支撑其他产业发展、扩大消费的需要。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要提高认识,明确职责。为确保工作方案落到实处,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定期召开联席会。建立由工作组成员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例会沟通情况,及时解决相关问题,同时加强与全国现代物流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联系,全面推动我市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工作的实施。
(二)落实工作人员,确定联络员。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要将促进物流业发展工作列入日常工作日程,安排精干力量,专人负责落实工作方案中的各项具体要求。要明确一名处级干部为联络员,负责沟通情况,协调落实工作方案实施过程中的各项事宜。
(三)明确责任,加强分工协作。各项主要任务的牵头部门要根据要求,明确工作目标,积极组织调研,研究提出发展我市物流业的具体推进措施。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加强上下沟通和横向协作,齐心协力做好工作。
(四)狠抓落实。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要抓紧研究制定本部门的具体工作方案,确保措施的时效性和可操作性。各部门具体工作方案要于10月10日前报市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