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贯彻落实国务院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津政办发〔2009〕13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贯彻落实国务院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天津市贯彻落实国务院
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印发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国发〔2009〕8号)精神,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市物流业的冲击,解决当前物流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促进物流业平稳较快发展和产业调整升级,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本工作方案的期限为2009至2011年。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市政府"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的总体要求,以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市经济的影响为切入点,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先进技术为支撑,以物流一体化和信息化为主线,积极营造有利于物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建立现代物流服务体系,推动物流社会化,积极发展第三方物流服务,以物流服务促进其他产业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物流体系保障。
二、组织领导
成立天津市物流业调整和振兴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教委、市科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建设交通委、市交通港口局、市农委、市商务委、市国资委、天津海关、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市统计局、市滨海委、滨海高新区管委会、市交通与物流协会为工作组成员单位,工作组的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促进我市物流业调整和振兴的政策措施,组织完成推进物流业发展的各项具体工作。
三、主要任务
按照《
国务院关于印发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要求,并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落实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工作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发改经贸〔2009〕1018号),结合我市的城市定位和发展目标,各有关部门要在市物流业调整和振兴工作组的具体指导下,把推动物流业发展的工作落在实处,重点完成以下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