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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庆节期间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庆节期间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渝建发〔2009〕144号)


各区县(自治县)建委,有关单位:
  2009年9月20日,我市巫溪县峰灵镇发生特大滑坡险情,总体滑坡体积超过100万立方米,事故造成巫溪至巫山县公路双向交通中断,目前抢险工作仍在继续开展。当前,我市已进入秋冬季节,从持续高温天气到气温陡降、暴雨洪灾频现,极易引发各种地质灾害,恶劣的气候条件将给建筑施工安全工作带来巨大的不利影响。同时,2009年三峡工程175米实验性蓄水已于9月15日开始实施,计划到10月底蓄水完成,在我市,特别是三峡库区,极易出现因蓄水引发各种地质灾害的情况,加之又正值建国60周年来临之际,即将进入四季度施工高峰期,这段时间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极其重要。为认真贯彻落实鸿举市长“久旱必有久雨。既要抗旱,又要防洪、防地灾”的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当前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工作,确保不因自然或人为因素引发各类事故。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落实防灾减灾责任
  各区县建委、各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城乡建委的一系列重要要求,牢固树立防大灾、抗大险的意识,把防灾减灾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继续保持高度警惕,进一步落实以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各项防灾减灾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周密部署安排,狠抓措施落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为建国60周年华诞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二、迅速行动,立即开展安全检查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9〕294号)要求,各区县建委、各在建工程的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要结合已部署开展的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从即日起至10月10日,立即组织开展国庆节期间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检查有关单位、各工程项目的节日安全措施部署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应急预案制定落实、节日应急值守等情况,重点检查人口密集地、移民迁建区、库区以及山洪、泥石流等灾害多发区段的建筑工程,特别是对隧道、高边坡、高挡墙、深开挖、高大模板、脚手架、起重机械、卸料平台、物料堆积、施工围墙等极易发生事故的工程部位和关键环节及轨道交通、重要基础设施、重大公共建筑等工程,要加大检查排查力度,防止因自然灾害引发挡墙垮塌、边坡失稳、土方坍塌等事故,特别要防止因施工原因造成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的发生。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落实责任,集中力量及时整改;对短期内难以彻底整改的,要采取措施加以监控,落实专人严防死守,该停工的要停工。通过深入细致地排查工作,切实减少自然灾害给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带来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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