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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
(吕政办发〔2009〕9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保持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并趋于良好的态势,现就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在市委、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从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加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力度,切实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水平,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迎接建国60周年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总体目标

  各级道路交通安全组织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五整顿”“三加强”各项工作措施进一步落实,“平安畅通县(市、区)”创建活动进一步深入,影响和制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得到进一步缓解,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势头得到进一步遏制并实现同比下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继续保持总体平稳并进一步趋于好转。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组织体系建设。各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要充分发挥机制作用,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进一步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年内,各县(市、区)政府要力争完成并积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出台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政策措施,有条件的地方要建立政府领导负责的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有效整合各部门、各单位及社会力量,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深化“平安畅通县(市、区)”创建活动。公安交警、建设、交通、安监等部门,要积极争取将“平安畅通县(市、区)”创建活动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各地开展的“平安创建”活动之中,紧紧围绕解决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不断修改完善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评价办法,建立健全绩效考评和奖励机制,树立创建活动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年内,力争全市70%以上的县(市、区)建成“平安畅通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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