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切实加强节日广告市场监管。按照省局集中开展广告市场专项执法行动的要求,针对节日市场广告多、虚假违法广告易发的特点,进一步强化对节日广告市场的监管力度,重点是加大对药品、食品、医疗等危害人民身心健康的及以促销、打折、厂家直销、降价等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的违法广告的监管。
(四)切实加强流通环节危险化学物品经营企业监管。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14号公告(以下简称“14号公告”)要求,各地要在国庆、中秋节前组织力量对本地流通环节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经营主体进行一次排查,全面掌握经营主体情况,并督促经营企业在销售中严格按照14号公告的要求建立购销台帐(如实记录每次销量和购买人或单位),索取相关证件(复印件与原件核实,证件包括:身份证、企业执照、单位证明等),做到危险化学品流向清楚。同时,各地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主体的监管,进一步强化网格化监管责任人的责任,加大履职督办工作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危险化学品行业中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五)切实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要充分发挥12315行政执法体系和“一会两站”的作用,及时解答消费者有关咨询,及时受理、分流、督办和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要按照《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市场监管应急预案》的要求,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做到领导重视、组织得力、人员明确、措施到位、保障有力,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市场突发事件的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依托12315行政执法体系,随时掌握市场动态信息,对市场上出现的突发事件做到早防范、早发现、早处置。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各级工商机关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确保及时有效妥善处置。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有效维护节日市场秩序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全省工商系统要高度重视国庆、中秋节市场的监管工作,及时做好“两节”市场监管工作部署,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确保“两节”市场监管工作做到领导重视、组织具体、任务明确、措施到位。
(二)强化岗位责任,加强履职督办。各地要组织力量加强履职工作的督办,重点督查基层分局(所)贯彻落实和领导在岗情况,加强对一线执法人员履职督办力度,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及监管的薄弱环节,及时加以完善和整改。
(三)加强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各地工商部门要加强与旅游、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督、质监、城管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建立联系制度,加强信息共享,组织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要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个私协会、旅行社协会等相关协会和社会团体的作用,引导行业自律,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
(四)严格值班制度,加强节日值守。要按照鄂工商明电〔2009〕20号文件要求,加强政务值班和矛盾排查调处工作。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配合相关部门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及时发现和就地化解不稳定因素,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确保节日期间社会和谐稳定。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值守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干部值班制度,严格岗位责任制度。所有值班人员要恪尽职守,严禁擅离岗位。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各地在节日市场监管过程中对涉及消费安全、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关重大、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政府和省局值班室(电话027-86771747,传真027-86770690),同时采取积极措施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