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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工商局关于印发《省工商局全员岗位绩效考评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主要以绩效为主,综合考虑德、能、勤、廉表现情况,按好、较好、一般、较差、差五个等次给予评定。具体评价标准见附件,各单位可结合岗位特征制定相应的实施标准。
  综合考评为“好”等次,应有三个以上方面被评为好(包括德、绩、廉),其他方面都是较好以上。其他等次的确定,可由各单位综合各人各方面绩效考评情况而定。
  五、考评方法及标准
  实行个人工作日志制度。工作日志主要记录每天的工作量、工作进展及工作完成情况,概括受领时间、完成时限、工作效果及请销假情况。
  岗位绩效考评采取定期分层方式进行。
  (一)个人自评
  个人在每月记录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基础上,进行自我评估:干了什么、干的效果及自我感觉等。
  (二)月讲评
  由各处室、局属单位组织进行。在单位人员自述自评的基础上,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单位本月工作主要成绩、存在问题进行讲评。月讲评一般应在下月五号前进行。
  (三)半年测评
  由个人汇总每月工作情况进行自述自评,单位人员进行相互测评,由主要负责人进行点评(每个人优、缺点),然后按五个等次无记名测评。考评领导小组派人参加测评,并负责发放、回收测评票,统计、反馈测评结果。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根据个人平时表现情况,参照测评结果给每个人确定等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由分管局领导确定等次。
  (四)年度考评
  年度考评工作结合当年年度考核工作方案同步进行。
  六、考评结果的运用
  (一)年度岗位绩效考评结果,与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等次对接。
  (二)对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按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的有关规定兑现奖励政策。
  (三)对岗位绩效考评评定为“好”的人员,由局里通报表扬,并给予相应奖励。
  (四)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中组发〔2007〕2号)和省委组织部、人事厅的有关要求,将年度考核结果和岗位绩效考评情况作为调整岗位、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七、局领导的考评
  局领导的绩效考评结合年度考核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的要求进行。
  八、考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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