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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工商局关于2009年第三季度广告监测情况的通报

湖北省工商局关于2009年第三季度广告监测情况的通报
(鄂工商函[2009]69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工商局:
  现将2009年全省第三季度各地主要媒介广告监测情况通报如下:
  一、广告监测的范围与时间
  (一)范围:各地报纸发布的广告。主要有:《楚天都市报》、《楚天金报》、《武汉晨报》、《武汉晚报》、《十堰晚报》、《襄樊晚报》、《荆州晚报》、《南鄂晚报》(咸宁)、《三峡晚报》(宜昌)、《鄂东晚报》(黄冈)、《孝感晚报》、《东楚晚报》(黄石)、《荆门晚报》、《恩施晚报》、《鄂州日报》、《随州日报》、《天门日报》、《仙桃日报》和 《潜江日报》,共19份。
  (二)时间:2009年7月8日~9日
  二、广告监测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监测19份报纸发布各类广告共5875条,发现涉嫌违法(以下简称“违法”)广告423条,违法率为7.2%。其中:五类重点类别广告的发布情况是,广告发布总量为483条, 发现违法广告312条,违法率为64.6%。具体情况如下:医疗广告304条,违法广告200条,违法率65.8%,占五类违法广告总数(以下简称“总数”)的64%;药品广告87条,违法广告63条,违法率为72%,占总数的20%;保健食品广告25条,违法广告13条,违法率为52%,占总数的4%;美容广告57条,违法广告34条,违法率为59.6%,占总数的10.9%;化妆品广告10条,违法广告4条,违法率为40%,占总数的1.3%(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二)首次出现6个媒介广告违法量、违法率为零的情况。这6个媒介是:《南鄂晚报》、《荆州晚报》、《孝感晚报》、《鄂州日报》、《天门日报》和《潜江日报》。
  三、第二、三季度广告发布情况对比及简要分析
  (一)发布量下降,但违法广告量、违法率上升。第二季度19份报纸共发布五类广告568条,违法广告271条,违法率为47.7%;第三季度发布量483条,违法量为312条,违法率为64.6%。广告发布量第三季度比第二季下降85条,违法广告量第三季度比第二季度上升41条,违法率上升16.9个百分点。(见附件4)
  (二)从违法广告发布量上比较,化妆品广告违法量上升。二季度违法广告的排序为:医疗违法广告176条;美容违法广告49条;药品违法广告37条;保健食品违法广告9条;化妆品违法广告为0。三季度医疗违法广告200条;药品违法广告63条;美容广告违法广告34条;保健食品违法广告13条;化妆品广告违法广告4条(见附件1、附件2、附件3)。医疗广告违法数量仍占五类重点违法广告总数的50%以上,化妆品广告违法数量由第二季度的0 条上升为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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