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工商局关于开展“打假保秋播”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
(鄂工商公[2009]167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工商局:
为保障秋播时节广大农民用上放心农资,促进农业生产,根据国家工商总局部署,省工商局决定9月至11月在全省开展农资市场“打假保秋播”专项执法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这次“打假保秋播”专项执法行动,以打击假冒伪劣、维护农民利益、净化市场秩序为总体目标,严厉查处在农资生产经销中存在的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掺杂使假、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和虚假标注、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以查办案件、推动自律的实际成果,保障农民利益,促进农业生产。
二、执法重点
此次专项执法行动以化肥、农药、种子、农机具及其配件为重点商品;以有违法问题记录、消费者投诉较多、媒体曝光、抽查不合格的农资生产经营者为重点单位;以农资主产区、主销区和城镇农资市场、乡村农资集散地为重点区域。
三、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时间为9月15日至2009年11月15日,为期2个月。
四、主要任务
(一)集中开展一次农资市场大检查。以县(市)工商局为主体,以公平交易机构和基层分局(所)执法力量为骨干,组织执法大检查工作专班,用半月左右的时间对本县(市)辖区内所有农资生产、经营户进行一次拉网式大检查,确保执法检查一户不漏。执法大检查要围绕“四查四看”展开:一查市场主体资格,看是否有无照无证经营问题;二查商品标识,看其商标和包装是否有假冒、仿冒、傍名牌行为,是否有虚假、违法标注行为;三查广告宣传,看是否有虚假广告、虚假宣传行为;四查进货渠道,看其经营的农资商品来源渠道是否正规,是否存在经销涉嫌假冒伪劣商品问题。
(二)着力查办一批农资违法案件。对此次专项行动中群众投诉举报和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各地要坚持有案必查、应罚必罚,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处罚不履行不放过、违法行为不改正不放过。要排除各种干扰,严查重处坑农害农的农资质量案件、损害知名企业利益的假冒侵权案件、恶意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广告、虚假宣传、虚假标识案件。市州工商局要加强对县市工商局办案工作的督导,对重大复杂案件要予以督办、领办。要从严追查假冒伪劣农资的来源和去向,属于异地工商机关管辖范围的,要及时移送查处。专项行动期间,各地要及时曝光典型案件,增强农资打假的震慑力。省工商局将适时公布各地查处的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