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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工商局关于开展“迎国庆保安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

湖北省工商局关于开展“迎国庆保安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
(鄂工商消[2009]157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工商局:
  国庆60周年即将到来,为进一步做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营造和谐稳定的消费环境,根据省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的有关要求,省工商局决定在全省开展“迎国庆、保安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按照责任明确、监管有力、风险可控、群众满意的原则,大力整顿食品市场秩序,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切实改善食品经营户的卫生条件和环境,全面排查和消除各类食品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实现食品经营环境明显改善,食品经营户自律意识明显增强,食品质量合格率明显提高的目标。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品种:以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以及与人民群众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奶制品、豆制品、卤制品、肉制品、粮食制品、月饼、糕点、儿童食品、酒类、调味品等10类食品为重点品种。
  (二)重点区域:以城乡结合部、车站码头、校园周边、农村地区、旅游景区等5个区域为重点区域。
  (三)重点对象: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食品店等5类食品经营户(场所)为重点对象。
  三、时间安排
  整治时间为2个月,从2009年9月初至10月底。
  四、整治措施
  (一)认真做好《食品安全法》学习宣传工作。各地继续抓好《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工作,切实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强化对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的监督,引导和监督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进货台账等自律制度,切实把好食品质量准入关,促使食品经营户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依法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以“六查六看”为重点,对全省食品经营户开展拉网式检查,不漏一家一户。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制,增加巡查频次,充实巡查内容,提高巡查效率。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突出打击无照无证经营、销售过期变质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食品虚假宣传、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4类食品违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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