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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新设温州市龙湾区天河镇新河村普通建筑用石料(凝灰岩)采矿权的批复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新设温州市龙湾区天河镇新河村普通建筑用石料(凝灰岩)采矿权的批复
(浙土资厅函〔2009〕941号)


温州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拟在龙湾区天河镇新河村设置凝灰岩采矿权的请示》(温土资〔2009〕124 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设温州市龙湾区天河镇新河村普通建筑用石料(凝灰岩)采矿权1 宗,暂定开采规模300 万吨/年,暂定开采期限6 年;初定矿区中心点直角坐标(1980 坐标系)为:X=3081517,Y=40576139。

  二、原则同意该采矿权以挂牌方式一次性整体公开出让。你局及龙湾分局要做好该采矿权出让的相关基础工作,并编制该采矿权出让方案,报经省厅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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