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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委员会关于同意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台汽车用热交换器产业链示范基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的函

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委员会 关于同意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台汽车用热交换器产业链示范基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的函
(桂经重工函〔2009〕153号)


南宁市经济委员会:

  报来《关于给予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台汽车用热交换器产业链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备案的请示》(南经报〔2009〕1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发改令〔2004〕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现函复如下:

  一、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台汽车用热交换器产业链示范基地技术改造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同意备案。

  二、项目主要内容:在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购土地,新建生产厂房及附属配套设施建筑面积89660平方米;扩建汽车用热交换器生产线,并配套建设公用附属设施,其中新增散热器钎焊生产线、高频制管机、涂管机、双波浪滚带机、半自动芯子装配机、数控冲床、线切割机、泥尘环境试验台、三坐标测量仪等设备;形成年产200万套汽车用热交换器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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