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社会组织中开展深入学习实践活动,对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对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对增强新社会组织的活力,促进新社会组织又好又快发展,充分发挥积极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省新社会组织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从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战略部署上来,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自觉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确保人员落实、时间落实、任务落实、目标落实。
二、准确把握新社会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目标要求
新社会组织在深入开展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过程中,要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思想,牢牢把握“坚持解放思想、突出实践特色、贯彻群众路线、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努力实现“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基层组织、促进科学发展”的具体目标。要更加注重务求实效,更加注重简便易行,更加注重分类指导,更加注重强化基层,更加注重统筹协调,结合工作实际,着力解决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切实推动新社会组织科学发展。努力实现全省新社会组织在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上有新提高,在党建工作上有新突破,在自身建设上有新加强,在作用发挥上有新成效。
(一)全面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科学发展理念。要进一步引导新社会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主动性、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增强新社会组织党员的政治责任感,坚定带领员工共同推进新社会组织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信心和决心;进一步解放思想、开阔眼界、探索规律,形成新社会组织科学发展的共识和思路。
(二)努力加强自身建设,提升科学发展水平。要联系新社会组织的实际情况,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突出找准并解决影响和制约新社会组织科学发展的重大问题、疑难问题,深入分析形成问题的成因,明确新社会组织发展的基本思路。要健全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议事、选举、财务、人事等内部制度,提高社会动员、社会服务、财务管理、依法办会、依照章程办事的能力,提高自律和诚信度,推行管理层职业化和专业化,建设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和专职工作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