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直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府办发〔2009〕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市直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攻坚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三日
市直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攻坚实施方案
根据《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吉政发〔2008〕21号)和《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全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09〕69号)精神,参照国有企业改革的相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方向,采取上划、兼并、重组、破产、出售等方式,调整结构、整合资源、盘活资产,提高市场竞争力。支持中央和地方储备粮体系建设,支持大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通过对国有粮食流通资源的优化配置,发挥国有粮食企业在粮食流通中的作用,确保政府宏观调控需要和国家粮食安全。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因企制宜,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采取多种方式推进;坚持债务与资产一并划转,落实银行债权,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坚持依法改革,严格执行政策,规范操作程序;坚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
三、改革形式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对东湖粮库和齐家粮库实施破产改革,解决企业不良资产,优化有效资产。破产后,采取上划、租赁等形式,实现产权转移、法人变更的目标。
四、方法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