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融资服务处
提出改善工业企业(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政策措施,促进建立和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协调解决企业融资的有关重大问题;促进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沟通国家、省对口部门投融资政策和项目申报工作;指导企业对外融资交流合作和引资活动;负责拟上市企业的规划、引导、培育和服务工作;指导拟上市企业资产重组;负责研究对拟上市企业的相关鼓励政策,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的突出问题;负责拟上市企业信息的采集、分析等工作。
(十九)开发区工作办公室(长春市开发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对我市各级各类开发区发展方向、战略规划、结构布局等的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加快开发区发展建设的政策建议;及时了解研究国家、省制定的开发区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督查扶持开发区发展的政策和法规的落实,协调解决开发区发展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调查统计开发区基本情况并进行综合汇总,为市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情况和建议;负责开发区申报、设立的归口管理;承担市开发区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和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十)行政审批办公室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及其他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和办复工作;负责牵头组织行政许可及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检验、检测、认证、审核、上报等(含年审、年检、收费)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决定送达和行政许可证的发放管理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制定和完善本部门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项目的工作制度、工作程序以及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和管理等工作。
(二十一)人事处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工资、机构编制、医疗保险、奖惩、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老干部工作;负责协调局内承担的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汽车产业规划发展处和汽车产业协作服务处对外合称市政府汽车工业办公室(市汽车产业发展办公室)。
机关党委按党章和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中小企业发展局)机关行政编制117名,机关工勤人员数量13名。
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7名;处级领导职数40名(含总经济师、总工程师和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各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