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传媒机构管理处(行政审批办公室)
拟订市区内广播电视节目播出机构和制作机构的发展规划;对广播电视播出(转播)机构的业务进行监督检查;监管移动电视业务及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和公共视听载体的广播电视节目播放。拟订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和宣传;负责监管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含IP电视、网络广播电视、手机视听、影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内容。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及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和办复工作;负责牵头组织行政许可及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检验、检测、认证、审核、上报等(含年审、年检、收费)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决定送达和行政许可证件的发放管理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拟订和完善本部门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项目的工作制度、工作程序以及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和管理等工作。
(六)科技处(安全播出调度办公室)
拟订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及视听类媒体的科技发展规划、技术政策;指导和协调全市广播电影电视系统科技发展及管理工作;负责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含有线电视频道)的规范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广播影视传输覆盖网的具体发展规划;指导全市广播电影电视系统的技术维护运行工作;负责广播电影电视技术质量监督和重大技术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指导新技术推广应用和对外科技交流;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调度工作。
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室)和机关党总支按党章和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市广播电影电视局机关行政编制26名,机关工勤人员数量3名(仍划入机关服务中心)。
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2名,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1名;处级领导职数8名(含纪委专职副书记和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各1名)。
五、其他事项
动漫和网络游戏管理的职责分工。市广播电影电视局负责对影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进行管理。市新闻出版局负责在出版环节对动漫进行管理,对游戏出版物的网上出版发行进行前置审批的审核。市文化局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