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负责全市著作权管理工作;查处或协助查处侵犯著作权案件;负责著作权法律法规及著作权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政务运行和各项管理制度的起草并组织实施;负责文件制发、会务组织、秘书事务、文书档案、提案和议案的办复、信访、保密、保卫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机关公共事务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工资、机构编制、奖惩、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及对所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及其他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和办复工作;负责拟订相关政策、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负责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听证、应诉工作。
(二)出版印刷管理处(出版产业发展处)
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出版单位及出版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市属出版单位的出版物进行审读;负责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印刷、复制、发行单位总量、结构、布局规划;负责印刷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培训工作;负责对印刷活动的监管。拟订全市新闻出版产业的发展规划、调控目标和产业政策;参与拟订新闻出版业有关政策和调控措施;拟订新闻出版行业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新闻出版行业统计工作。
(三)图书报刊发行管理处(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拟订全市图书报刊市场的发展规划、总体布局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市图书报刊的批发、零售、出租单位监管和法定代表人培训工作;负责对本市范围内发行的图书报刊内容的监管;负责外地报刊在市内设立记者站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农家书屋、社区书屋的建设和使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民读书活动工作。贯彻出版物市场和互联网“扫黄打非”的方针政策;拟订出版物市场和互联网“扫黄打非”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市内跨部门、跨区域的“扫黄打非”工作,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大案要案;承担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