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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长春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七)负责归侨、侨眷和华侨、外籍华人工作;负责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和海外华侨的正当权益;落实对归侨、侨眷的适当照顾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贫困归侨、侨眷的扶贫救济工作;负责重点华侨、外籍华人及其社团的接待和联络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物的人事安排和华侨回国定居的安置工作;负责国(境)外捐赠的协调工作。

  (八)负责外事、侨务和港澳方面的对外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定本市重要涉外报道和稿件以及对外表态口径。

  (九)负责与香港、澳门地区的工作联系;负责管理全市涉及港澳事务的工作;开展与港澳地区的交流与合作。

  (十)负责对全市各县(市)、区、市直部门和单位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全市外事侨务干部的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外事、侨务纪律及相关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处理违反外事、侨务纪律和保密规定的重大案件。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市政府侨务办公室)设8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处(文化新闻处)

  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政务运行和各项管理制度的起草并组织实施;负责以部门名义下发文件的审核、制发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务工作;负责秘书事务、文书档案、公共关系、提案和议案办复、信访、保密、保卫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机关公共事务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办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等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办机关和所属单位目标管理及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全市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情况;负责与县(市)、区外事、侨务机构的协调工作;负责开展对外宣传,会同有关部门审定本市的重要涉外报道,提供对外表态口径;负责外国记者来长采访的接待和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办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外事知识短期培训及出国人员出国教育等工作。

  (二)领事专家处

  负责全市因公出国(境)团组及邀请外国人来华的审批和归口管理工作;负责颁发全市因公护照、因公赴港澳通行证及签注、代办签证和领事认证;负责与外国驻华使领馆的交流与联络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领事保护和相关涉外案件工作,牵头处理公共突发事件涉外工作;负责境外驻长非政府组织管理;负责配合有关部门管理外国侨民;负责承办市级领导参加涉外公务活动事宜,负责指导全市涉外礼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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