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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A、B、C分级监管责任,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升级改造,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情况。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环节安全监管,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情况。

  道路交通: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人员密集场所:加强“三合一”、“多合一”场所(集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为一体的场所)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防火灾、防踩踏措施情况。

  建筑施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防坠落、防垮冒倒塌措施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非煤矿山:对已关闭、吊销证照的非煤矿山要进行一次全面的跟踪复查,防止出现复工现象。对非法开采、盗采的企业进行严厉打击,强化对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的动态管理,加强监督检查。

  水利设施:加强对河道、水库、堤坝、桥梁、涵洞等的排查整治情况。

  旅游:旅游景区各项设施的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及安全设施的配备情况;旅游运输车辆的安全状况和驾驶员的培训教育情况。

  学校:落实校舍安全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情况,加强校车安全情况。

  农机:查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违法载客等严重违法行为等情况。

  铁路、民航、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电力、水上交通、渔业船舶等行业(领域),结合本行业(领域)特点,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和专项整治情况。

  4.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进行事故查处,严格事故责任追究,举一反三,吸取教训,落实整改措施情况。

  5.落实国庆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安全监管监察工作情况;加强对安全生产领域爆炸物品、易制爆易制毒物品和重要设施的安全监管情况;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装备物资的情况。

  四、检查方式

  1.生产经营单位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组织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对照检查的重点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不留死角。同时采取抽查、互检等方式,并组织力量对所有乡镇(街道)和其他有关单位加强检查和督查。市安委会将组织力量对重点地区和行业开展安全生产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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