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黄山航空口岸扩大对外国籍飞机开放有关问题的通知
(皖政秘〔2009〕246号)
黄山市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黄山航空口岸扩大对外国籍飞机开放的批复》(国函〔2009〕96号,附后)精神,现就黄山航空口岸扩大对外国籍飞机开放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请黄山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函〔2009〕96号要求,切实做好口岸开放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省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衔接,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
二、2009年12月底前,省政府(口岸办)组织相关部门对黄山口岸扩大对外国籍飞机开放进行预验收。验收合格后,省政府将报请海关总署组织国家有关部门正式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