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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同意徐家汇商圈创建上海市服务标准化示范区的复函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同意徐家汇商圈创建上海市服务标准化示范区的复函
(沪质技监标〔2009〕403号)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徐家汇商圈创建服务标准化示范区的函》(徐府[2009]52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开展徐家汇商圈创建上海市服务标准化示范区工作。示范区创建时间为3年,自2009年9月起至2012年9月止。
请你区抓紧组建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落实创建工作配套扶持政策,按照《徐家汇商圈创建上海市服务标准化示范区工作方案》的要求,具体组织推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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