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财务审计处。
承担局机关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对局下属单位的内部审计监督工作,负责对道路运输专项资金进行跟踪管理。
(五)客货运输管理处。
承担全省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管理工作;负责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跨设区市道路旅客运输许可和道路旅客运输增加班线许可;负责国际道路运输许可;按规定负责全省车站站级核定工作;承担抢险、救灾、战略物资等紧急道路运输任务和指令性计划运输的具体组织实施。
(六)城市客运管理处(出租汽车行业指导办公室)。
承担指导全省城市公交、出租车、轨道交通管理的具体工作;草拟城市公交、出租车经营行为规范和服务质量标准;监督城市公交和出租车行业的服务质量。
(七)计划基建处。
组织编制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发展规划、道路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年度计划;承担道路运输站(场)建设工程初审的前期工作;负责行业统计工作。
(八)车辆技术管理处。
承担车辆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的具体工作;组织实施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工作;负责本省生产的或进口的中级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工作。
(九)安全稽查处。
指导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全省道路运政稽查工作,依法实施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负责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管和协调处理道路运输市场的突发事件。
(十)驾驶员培训管理处。
承担全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的具体工作;组织实施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
(十一)科技信息处。
指导全省道路运输行业科技进步、节能减排和信息化建设,组织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局机关办公自动化的维护工作;负责管理全省道路运输GPS安全服务系统和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
(十二)人事教育处。
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全省道路运输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十三)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下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十四)监察室(与纪委合署办公)。
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指导行业行风建设工作。
三、人员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