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同意松江区中山街道南门居委会等9个居委会为上海市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居委会的批复
(沪民基发〔2009〕45号)
松江区民政局:
你局沪松民[2009]33号文收悉。经验收,你局申报的中山街道南门、茸梅、方西、平桥、北门、蓝天一村、方东、白云、东外居委会等9个居委会达到上海市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居委会标准,同意为上海市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居委会。
望你们继续深入开展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坚持以人民群众的参与度、满意度、幸福度为工作衡量指标,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和社区建设,强化社区管理,促进社区和谐和社会协同,不断提升松江区社区建设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