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注重在实践中锻炼少数民族干部。把实践锻炼作为全面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能力建设的根本途径,通过开展上下互派、对口帮扶、基层任职、交流轮岗和挂职锻炼等各种形式的实践锻炼,使少数民族干部进一步开阔眼界、丰富阅历、健康成长。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民族地区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和基层挂职锻炼。对年轻优秀、有培养前途的少数民族干部,通过参与重点建设工程、承担重大任务等方法,选派他们直接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不断丰富实践经验。州市组织、统战、民族工作部门要加大挂职锻炼和干部交流力度,每年都要选派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优秀年轻干部到州市级机关和乡镇挂职锻炼。通过实践锻炼,切实增长少数民族干部的本领和才干。
五、加强组织领导,把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十四)切实加强领导。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级党委要把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作为管根本、管长远的大事,列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深入调查研究和解决新形势下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实行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分级、分类、分层管理制度,认真组织实施。
(十五)落实工作责任。要把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作为考核和衡量各级党委和有关部门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各级党委要健全完善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组织部门牵头负责,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相互协调、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各级组织部门要切实做好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统战和民族事务等部门,要发挥密切联系党内外少数民族干部的优势,积极参与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工作。各级人事、教育、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通力协作,加强民族地区人才资源开发,发展民族教育事业,加大相关经费投入,共同做好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各级财政要安排少数民族干部培养专项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
(十六)健全完善管理。认真按照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考核体系考核少数民族干部,以科学的考核机制对少数民族干部作出评价。加强对少数民族干部的经常性考核工作。结合年度考核、换届考察和任期考察,注意了解少数民族干部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中的实际表现,掌握真实情况。坚持和完善定期谈话、诫勉谈话和函询以及述职述廉等制度,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审计等制度。创新管理机制,不断推进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