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财源建设和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推进工作的通知
(黑财源〔2009〕11号)
厅内各财源建设推进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财政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大力推进财源建设工作,确保实现全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省厅决定近期向各市县派出工作组,开展财源建设和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推进工作。现将《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财源建设和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推进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主管厅级领导同意后付诸实施。同时,要加强与有关市县的联系,做好推进工作的前期准备工作。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厅财源建设工作指导处联系。联系人:高炜;联系电话:53606274。
二○○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件:
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财源建设和确保
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推进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财政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大力推进财源建设工作,确保实现全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结合落实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关于组织全省领导干部大下基层的通知》要求,省厅决定近期向各市县派出工作组,开展财源建设和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推进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抓好财政收入组织推进工作。围绕完成全省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2%的目标,按照规划千亿元地方财政收入财源建设工程时所确定的2009年至2011年市县财政收入平均增长目标,指导市县做好细化分解和落实工作,进一步明确市县2009年一般预算收入增长幅度和增收数额。突出税收收入、非税收入重点,全面了解市县在支持税源大户发展、实施矿产资源产品产量远程监控、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推进房地产税收一体化、开展零星税源清理和挖掘非税收入潜力的工作情况,督促指导市县进一步加强财政收入工作领导,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通过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实现年度一般预算收入增长目标。
(二)抓好重大财源项目跟踪推进工作。对列入全省2009年重大财源项目推进计划的项目,要重点了解市县财源项目推进机制建立和实施情况、项目投资建设实际进展情况和项目对财政收入增长贡献情况。要认真分析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对投资建设进度明显滞后于预期的,要会同市县认真分析原因,研究相应对策,促进前期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在建项目加快建设进度、完工项目全部投产达效。对近年来省级财政给予资金支持的财源项目,要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调查,综合评估财政扶持资金使用效果,提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创新支持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果的意见或建议。指导市县做好2010年度重大财源项目谋划和考察论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