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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树立财政大监督理念构建财政同步监督格局的意见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树立财政大监督理念构建财政同步监督格局的意见
(黑财监〔2009〕72号)


各行署、市、县财政局,厅直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作用,尽快建立符合现代财政管理需要的财政监督新机制,强化监管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全面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牢固树立财政大监督理念
  各级财政部门要站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立足于构建科学合理、系统全面、权责明确、运行规范的监督工作机制,切实将财政监督工作贯穿于财政中心工作之中,贯穿于财政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和改革总体设计之中,贯穿于财政管理运行全过程之中,用制度和机制保障财政资金运行安全与合理有效使用。要根据目前财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牢固树立大监督理念,增强科学化精细化监督意识,将强化财政资金监管与履行财政资金分配职能放在同等重要位置,建立各业务部门和专职监督机构共同履行监督职责的工作体系,形成财政部门“全员参与、全程控制、全面覆盖、全部关联”的同步监督机制,彻底改变重资金分配、轻资金监管的现象,提高财政资金分配与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
  二、统筹规划,积极构建财政同步监督格局
  (一)总体目标。通过建立适应公共财政需要的“全员参与、全程控制、全面覆盖、全部关联”的同步监督机制,促进形成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紧密衔接、相互制衡的财政管理运行体系,实现对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科学有效监督,构建稳定长效的财政监督机制。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共同履行监督职责。财政监督是财政各业务部门和专职监督机构的共同职责,要实现财政监督与业务工作的有机结合、专职监督与日常监督的有机融合。二是坚持寓管理于服务。坚持监督检查与督促整改、整章建制相结合,从单纯查处问题转变为促进规范管理,从临时性事后检查转变为经常性的全过程监控,促进被检查单位规范管理、完善制度,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三是坚持依法监督。通过完善财政内部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体系,依法实施监督,并促进被监督对象加强财政财务制度建设,按法律法规办事。四是坚持内外并举。内外结合,统筹兼顾,既要重视对预算单位的监督检查,又要重视对财政部门内部资金分配过程的监控,实现“查外促内,查内促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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