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措施
(一)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秸秆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农业、环保的县(市、区)长为直接责任人。各县(市、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秸秆禁烧方案,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领导,疏堵结合,采取多种手段,拓展秸秆利用渠道,逐年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杜绝秸秆焚烧现象的发生。要召开各自辖区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专项会议,部署秸秆禁烧工作,进一步明确禁烧工作责任,全面落实责任制,把禁烧责任分解到有关部门和乡镇、村组、农户,使层层都有目标责任,人人都有工作任务,做到每个地块都有人负责,每个火堆都能被查到,将秸秆禁烧工作落到实处。
各督查组单位的行政一把手为督查第一责任人,要组织足够的人力、切实履行督查职责,查责任落实情况,查措施到位情况,查秸秆焚烧情况,尽早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如实向禁烧办公室汇报。
(二)严格督查,周密监控。市禁烧工作指挥部将组织新闻单位不定期对各县(市、区)禁烧工作进行暗访;各督查组要深入分包的县(市、区),切实履行督查指导职责;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督查组,并在各主要交通干线和各行政村设安全检查员或监督员,佩带标志,白天巡回检查,夜间设点督查。市秸秆禁烧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12369,专人值班,24小时接听和受理群众的举报,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处理问题,将督查情况及时上报市四大班子领导,并定期在全市通报检查结果。
(三)广泛宣传,加强监督。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板报、宣传车等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掀起一场声势浩大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热潮,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增强广大群众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自觉性、积极性。
洛阳日报社、洛阳电视台、洛阳人民广播电台等新闻部门要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及时宣传工作扎实、禁烧效果好的先进典型,对工作不力、发生秸秆焚烧、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予以曝光。
五、考核和奖惩
市政府把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年度环保目标考评体系,并组织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并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奖惩。
(一)全面完成目标任务,被市秸秆禁烧办公室验收认定为禁烧工作优秀单位的县(市、区)和被认定为督查优秀单位的市直部门给予一定资金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