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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岗再就业减免税审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你单位年度内如提前与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解除劳动合同的,主管税务机关将按实际情况处理你单位减免税事项;你单位实际经营期不足一年终止经营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将预核定的扣减限额平均分摊至实际经营月份,重新数计算扣减限额。你单位应将多扣减的税(费)补缴入库。
  你单位应在每季度结束后10天内填报《再就业减免税申报表(之二)》,可登陆北京地税www.tax861.gov.cn下载《再就业减免税申报表(之二)》,或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领取,在要求时限内填写完毕并交至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网上申报的纳税人还可在网上填报《再就业减免税申报表(之二)》,网上申报完成后不需再报送纸质《再就业减免税申报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以上季度(年度)结束后第10天是法定休假日,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特此通知。
  告知:你单位对有关减免税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于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或______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税务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减免税批准通知书》填写说明

  1.表头应填写决定机关的全称。
  2.抬头:填写被通知人名称;
  3.告知中的______区(县)人民政府填写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地方税务机关所属的人民政府。
  4.本通知书与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一并使用;
  5.本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送申请人,一份由主管税务机关留存归档;谁审批谁盖章。

  附件3:
北京市   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批复

  编号:
          
  你单位报送的《企业所得税减免、免税申请书》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根据                         ,同意你单位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享受(减免税项目)   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在享受减免税的期限内,你单位应按规定期限进行纳税申报。享受减免税的条件发生变化的,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你单位如对本批复有异议,可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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