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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审计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工作的意见

江西省审计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工作的意见
(赣审外发〔2009〕1号)


各市、县(区)审计局:
  为适应审计署关于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 、赠款项目审计(以下简称“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管理体制变化,落实外资审计的工作部署,全面掌握国外贷援款项目实施和资金运行情况,综合评价项目实施和运行效益,揭露、查处违法违规问题,提出健全完善有关制度和政策措施的建议,规范国外贷援款项目的运行,提高项目建设效益,进一步提高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质量,切实做好我省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改进审计项目的组织实施
  根据审计署的要求,国外贷援款项目全过程的审计由省厅统一组织实施,抽调有关设区市、县(市、区)审计人员参加审计,不再向下级审计机关授权。涉及专业事项可聘请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审计。
  国外贷援款公证性审计应当对省、市级子项目全部覆盖,对县级子项目进行抽样审计,抽样审计的比例不少于县级子项目总数的30%,并应保证所有子项目在项目执行期内至少审计一次。
  二、构建外资审计人才库
  为保证顺利完成国外贷援款审计项目,省厅根据工作需要,本着自愿的原则,将从各设区市和县级审计机关挑选40名左右的审计人员构成外资审计人才库。省厅每年根据审计署的工作要求和部署组织这部分人员进行1至2次业务培训,并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参加项目审计。这部分人员参加培训和审计的差旅费由省厅承担,并于每年第四季度根据工作量给予派出人员的审计机关适当的经费补助。
  审计所需专业技术人员将采取聘请专家或招投标聘用中介机构的方式解决,所需经费列外资审计专项经费开支。
  三、加强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质量控制
  认真贯彻落实审计署制定的《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审计机关国外贷援款公证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审计操作指南》和《审计机关国外贷援款公证审计项目质量考核办法》等文件要求。强化审计实施的组织和管理,规范审计程序,落实审计责任,确保审计项目质量,防范审计风险。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要提高计算机运用水平,充分运用AO外资版审计软件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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