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牢固树立全面建设理念,着力夯实人防全面发展的基础
一是继续抓好人防宣传教育。巩固社区民防宣传教育成果,深入宣传“民生人防”,重点做好向各级领导、政府部门、建设单位、开发商的宣传工作。编写《江西民防应急手册》,落实学校人防知识教育。结合庆祝建国60周年,开展好人防宣传月活动。一季度拟召开全省人防宣传工作会议。二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要坚决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加大隐患排查和治理力度,毫不松懈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对早期人防工程的加固、改造、报废,确保工程处于良好状态。加强对新建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做到建管并举。三是确保人防工程建设质量。制定《江西省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构建新的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制,强化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坚持人防工程建设必须实行人防专业监理,积极推进本省人防工程建设丙级监理资质申报工作,落实外省进赣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企业登记备案制。编制《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施工安装合同示范文本》和指导价格,规范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施工安装。拟举办全省人防工程建设监理培训班,提高监理水平。四是规范人防财务管理。加强对全省人防重点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和人防经费预算管理,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管理制度作进一步完善。搞好市、县(区)人防财务规范化建设,用两年时间实现全省人防财务电算化,年内在南昌市开展试点工作。
五、认真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着力创优人防发展环境
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是全省行政机关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重大举措。要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提高项目审批效率为重点,以依法高效、创建最优发展环境为目标,认真严格执行省办下发的《全省人防系统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实施方案》,创造性地工作,创优人防发展环境。一是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对9项人防行政审批事项,省办只保留2项,下放7项给市、县(区)。市、县(区)人防办要把严把牢审批关,特别是“结建”审批,要严格落实人防前置审批程序,做到应建尽建、应收尽收,杜绝减免。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提高现场办结率和按时办结率。建立和完善人防政务网站,有条件的实现网上受理、网上审批。二是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继续转变领导和机关作风,把精力投入到解决实际问题上,做到察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依法规范行政行为,建立公开透明的权力运行机制,自觉把权力的运用作为服务的过程,坚决消除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三是建立长效机制。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把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办法和措施,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推动机关效能建设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持之以恒。四是完善目标考核管理机制。省办将依据今年的形势任务要求,制定年度目标考核方案,并加大指导和督促检查力度,引导和促进人防部门完成年度任务和推进全面建设。五是抓好全省县级人防基础性建设现场会议精神的落实。强化设区市的领导责任,强化县(市、区)人防提升科学发展的能力,强化2010年全省县级人防建设与发展目标的实现,在上饶、九江市试点对县级人防实行年度目标管理考评工作。六是注重机关建设全面发展。认真落实《2010年前人民防空机关“准军事化”建设纲要》和《人民防空机关“准军事化”建设标准》,继续强化省、市人防办建设基础,在全省县级人防机关全面开展“准军事化”建设达标创优活动,不断提升人防机关“准军事化”建设水平。加大人防系统干部培训力度,认真落实节能措施,厉行节约,重视机关精神文明创建、综合治理、党建、档案、扶贫、工青妇等工作。七是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中央颁布的《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的部署和要求,落实反腐倡廉领导责任制,细化并落实“关口”预防措施,始终做到反腐倡廉常抓不懈、拒腐防变警钟长鸣。